农产品安全管理科(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)职责 1、拟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和实施,抓好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。 2、负责无公害农产品、绿色食品、有机农产品行业监督检查等工作;负责认证农产品标识监督检查,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的建设。监督实施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工作;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、指导和管理工作。 3、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监督实施。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,负责协助市、部级农产品检测机构考核及相关管理工作;组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申报工作。 4、综合农业各部门提出的标准化工作规划、计划,并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组织拟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;参与重大活动的农产品供应保障工作。 5、负责农业投入品的监管。负责饲料行业的监督管理和生产行政许可工作;负责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。 6、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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